华政发〔20179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华容芥菜产业园建设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芥菜是我县农业优势资源,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湖南十大农业品牌。为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做大做强芥菜产业,打造中国芥菜之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我县芥菜产业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我县农业优势资源和加工特色,以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优势为目标,以原料基础本地化、厂区建设园林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产品质量品牌化、企业管理规范化、产业经营规模化为方向,以培育骨干企业、建设示范园区为抓手,着力发展芥菜产业,建设芥菜产业园区,努力将芥菜产业培育成为县域经济增长极,打造全国性芥菜加工产业中心。

二、建设目标

2025年,全县芥菜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园区产值达80亿元,实现利税20亿元;力争1家企业上市、1家企业成为国家级龙头企业;进入芥菜产业园的规模企业达到20家;建成产业集聚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食品加工标志性园区。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在三封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建设集科研、加工、销售、展示、物流于一体的芥菜产业园。芥菜产业园建设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依托园区优势,引导企业进园区发展,吸纳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芥菜产业园建设。以华容湘盛农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筹措芥菜产业园建设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助力芥菜产业园建设。

2、科技引领,创新驱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增加投入购置先进生产工艺设备,提高自动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引导企业开发市场、拓展市场,促进传统加工工艺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帮助企业创建华容芥菜科技研发中心,研发生产高品质、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提质,提高企业科技水平。

3、品牌带动,规模发展。加强华容芥菜国家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和管理,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扶持培育湖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逐步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制定华容芥菜生产、加工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华容芥菜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华容芥菜国内著名、世界知名品牌的新形象。围绕打造全国规模最大的高产、优质、高效益的芥菜鲜销基地和原料加工基地为目标,加快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存量,引导发展增量,实行良种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群式发展。

四、入园基本条件

1、企业拥有全套国内领先水平的蔬菜加工设备(由县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指挥部审查认定),并且使用华容芥菜国家地理标志,按华容芥菜加工标准生产。

2、企业以芥菜加工为主,芥菜年加工量占企业年加工总量的50%以上,并且具有年加工产值5000万元以上、年加工鲜菜3万吨以上的能力。

3、按华容芥菜生产标准,企业自建芥菜生产基地1000亩以上,并与农户按华容芥菜生产标准签订生产订单,订单面积不少于3000亩。

4、企业入园前须与芥菜产业园签订有关协议和合同。企业自建厂房和职工宿舍的,须向县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指挥部递交书面申请,由建设规划部门划定厂(院)建设红线图,审批建设方案;企业租赁厂房和职工宿舍的,须交纳租赁定金,厂(院)面积50亩以内的交纳100万元租赁定金,超过50亩的交纳150万元租赁定金,企业入园后租赁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

五、扶持政策

1、县财政设立芥菜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扶持芥菜产业发展。对芥菜产业园内企业,符合县产业引导基金扶持条件的优先安排扶持资金。

2、积极争取国家对特色产业、农业基础设施、环保治理、农产品深加工、科研及新产品开发等项目扶持资金的支持,对入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各类申报项目。

3、企业租赁厂房和职工宿舍的,园区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场地平整和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由县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指挥部统一建设。企业自建厂房和职工宿舍的,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县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指挥部负责(红线内的由企业负责建设)。

4、厂房自建:入园企业建设用地按三封工业园招商引资政策规定供地;对企业自建厂房贷款(凭银行贷款凭证),县财政按年息5%的标准予以贴息,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为3年。

5、厂房租赁:加工园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租赁6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内的前4年租金全免,第5-6年按厂区内建筑物面积(含标准厂房、员工宿舍、办公楼等建筑物)4/m2的标准收取租金,6年以后租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一个周期内前四年,若入园企业按租赁面积每100平方米年税收不低于1.5万元,第5-6年租金全免。

6、厂房购买:企业购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员工宿舍,8年内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年度支付方式购买厂房。

7、腌制池租用:产业园统一建设腌制池,供企业租用,前4年租金全免,后续租赁租金按腌制池建设成本价(含地价)年息5%的标准收取。

8、品牌奖励:支持入园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当年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上市企业或获得国家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9、迁入芥菜产业园的企业,原有的厂区土地,优先办理工业用地向商业用地变更手续,也可腾地复垦,由县土地储备中心收购。

10、对园区内企业建设的芥菜生产基地(含与农户签订生产订单的面积),给予企业每亩每年10元的良种补贴(凭企业与农户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和购买良种凭证,由指挥部审核验收),并对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一定奖补。

11、产业园建设华容芥菜综合办公大楼(科技研发中心、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和环保设施,供园区内企业共享。

12、由县政府牵头,协会组织与科研院校合作,引进专业人才,开展芥菜生产、加工技术研发,园区内企业共享研发成果,提升产品质量。

凡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享受本扶持政策:国家规定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环保事故的;有严重偷税漏税行为的;其他规定不能享受扶持政策的。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容县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四组(即:综合组、品牌建设组、园区建设组、计划财务组),负责统筹协调处理芥菜产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强力推进芥菜产业园建设,编制华容芥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华容芥菜生产规程和加工标准,指导芥菜品牌创建,华容芥菜打造成全国著名、世界知名品牌。

2、加强园区建设。加强芥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吸引芥菜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以园区为主要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加快示范性园区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程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3、推进绿色生产。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升级,开展环保、节能对标活动,引导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加强加工废料综合利用,实现多层转化利用,减少排放。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厂房建设,开展加工环境整治行动,推进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绿色生态发展。

4、加强督促引导。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和吸纳就业等责任。切实加强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规范企业行为,引导芥菜产销,实行芥菜产品最低销售价保护,促进我县广大菜农增收致富,提高全行业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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